当有负数行商品时,找其他正数商品进行金额冲抵(优先商品名称一致的冲抵):

1)反算数量,数量=冲抵后金额/正数行单价,数量保留小数位设置有效,忽略负数行数量跟单价

2)勾选“与正数商品行名称、税率、规格型号、计量单位、单价一致时优先合并”,则按商品行合并规则处理,数量累加

举例:

负数行冲抵规则,只冲抵金额,负数行数量、单价忽略
行性质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其他条件
普通商品行 A 10 5 50
负数行 A -12 1 -12
普通商品行 B 10 8 80
负数行 B -2 8 -16
处理后实际开票结果展示:
普通商品行 A 9.6 5 48 负数商品行的名称一样,单价等其他值不一样,忽略负数行的数量、单价,反算数量
普通商品行 B 8 8 64 有跟正数商品一致的负数行时,合并后数量累加

同一单据因超限被拆分多张,且加上发票最后一行商品金额正好超限额,此时是否需要将最后一行商品行按数量拆分到多张发票中。

为满足商品单价、数量指定小数位,被拆分商品在最后一张发票上可能会出现:金额!=数量*单价,为保证被拆分商品的总金额恒等,系统将调整被拆分商品的数量、单价、金额,不同设置将影响最后一张发票中单价、数量的计算取值规则:

1)调整数量:最后一张拆分数量=剩余金额/单价,可能最终总数量不等,数量保留小数位设置有效;

2)调整单价:最后一张单价=剩余金额/剩余数量,可能最后一张发票上商品单价不一致,单价保留小数位设置有效;

举例:

商品行拆分,假设单张发票限额100,数量、单价都设置保留4位小数,以含税计算,两张单据合并后开票
行性质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其他说明
普通商品行 商品A 10 8 80.01 这里为了更好的反应数据变化,假设传入的金额因为做账等原因有0.01的误差;(1分钱金额误差政策是允许开票的)
普通商品行 商品A 10 8 80.01
 
合并后拆分:设置调整数量,单价不变
发票1 商品A 12.5 8 100 100 最后一张发票数量=(160.02-100)/8=7.5025
发票2 商品A 7.5025 8 60 60.02
 
合并后拆分:设置调整单价,数量不变
发票1 商品A 12.5 8 100 100 最后一张发票单价 = (160.02-100)/(20-12.5) ≈ 8.0027
发票2 商品A 7.5 8.0027 60 60.02

商品行/单据合并后,发票总税额汇总计算时,可能出现误差,系统必须调整以保证误差在允许的范围内,才能正常开出发票。

税额的计算规则将影响到系统误差调整规则

1)以系统计算为准,则系统自动计算明细行税额,税额=不含税金额*税率。

若出现误差,系统将调整税额,将误差分摊到其他明细行的税额中,可能出现明细的税额≠不含税金额*税率;

2)以实际输入税额为准,则明细行税额以自己传入的税额为准。

若出现误差,系统将反算当前明细行的不含税金额,可能出现整张发票的总不含税金额*税率≠明细行税额之和的情况;

 

误差=不含税金额*税率-税额,政策允许的税额误差范围内,单行±0.06,整张发票±1.27。